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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许昌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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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许昌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9-09-04 10:21 河南教师网 [您的教师考试网]

2019下半年许昌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将许昌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许昌市内2015年(含)前入学且2019年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二)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申请人”),根据条件,分成以下三类:

1.第一类社会申请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2.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申请人;

3.第三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许昌市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第二、三类社会申请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需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段学科一致。

二、认定条件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许昌市的中国公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9月30日(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日的7:00—24:00开放)。

(二)体检: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由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请申请人关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通知。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时间:10月8日-15日(10月12日、13日除外)。体检医院: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莲城大道与毓秀路交叉口)。

(三)现场确认: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由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请申请人关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通知。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10月16日-23日(10月19日、20日除外)。现场确认地点:许昌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许昌市莲城大道与智慧大道交叉口西50米路北)。

(四)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由各县区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于11月30日前完成,请申请人关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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